这里是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神奇的工作室CF,“排位就餐须人到齐”并非霸王条款

近日,成都网友小云在总府路一家网红串串香排队等位时遇到了一件奇葩事;排位订了6人位,可是因为到场只有5人,店家表示不能进门,必须人到齐才能就餐。小云觉得不合理,这根本就是霸王条款!记者调查发现,店家的做法并非个例。对此,有律师认为,商家的这种要求明显是不合理的,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或工商投诉。(3月30日《华西都市报》)

排位候餐现象,常见于有一定知名度或口碑较好的餐饮门店,且多集中在高峰时段,可谓见惯不惊。不过,似这家网红串串香这般,非得人到齐才能入座,尽管并非个例,却也并不多见。正因如此,此事一经曝光,即引发诸多非议,乃至斥之为霸王条款。

诚然,对于遭遇闭门羹的顾客而言,好不容易排上位,却因人不齐不能入座,内心愤懑可以理解。但据此即认定店家此举为霸王条款,却未免有失偏颇。道理很简单,判定店家此举是否违规,不能仅凭当事顾客的一时感受,而当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为准。如此,方能让人信服。

首先,店家此举看似霸道,却不失公平。要知道,店家之所以坚持须人齐才能入座,实在是排位的顾客太多。倘若任个别顾客占桌不消费,势必让排在后面的顾客久等。可见,对占桌顾客的公平,实则是对更多顾客的不公平。显然,保障消费者权益当一视同仁,而不应以损害他人的权益为代价。

其次,店家依据餐桌大小,分别核定不等的就餐人数,其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利用店堂空间,满足顾客的不同需求,与所谓的霸王条款不可同日而语。此外,相关要求既然在排位号票醒目标明且被顾客接受,即可视为双方达成约定履行的默契,而并非单方面增加附加条件。

故而,当事顾客由于人未到齐而不能入座,是双方约定履行的结果,而非如某些人所说,是店家单方面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权利。更何况,店家并非是拒绝其进店消费,不过是要其稍候而已。而当事顾客此时应取的姿态,无疑是礼让下一位顾客,而自身静候人齐或调换小号餐桌后再依次入座。

应当说,对于常常客满为患的店家而言,在某些高峰时段推出人到齐才能入座的举措,其初衷无非是尽力提高店堂利用率。尽管不排除其中有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但毕竟此举满足了大多数顾客的就餐体验,且有效缓解了顾客久等的状况,也算是一种不得已之举。

对此,作为慕名而来的顾客,不妨多一些体谅,而非一味指责。倘若如某些网友所说,即使6个人只来了1个,消费者也可以进店(等候),相信接下来的现场,必然是乱作一锅粥。当然,店家未能事先就此条款广而告之,给一些顾客造成不适,也当予以改进。相信如此一来,与此相关的误解,即可随之消除。

文/徐甫祥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
相关内容